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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
来源:河北 2025-09-19
阅读量:722
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本项目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6.0m。项目建设里程3.20km。主要平交口1个 。本次招标为(K0+000-K1+868)。

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已由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沧南发改字【2022】14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南大港产业园区 。

2.1.2建设规模: 本项目采用双向二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6.0m。项目建设里程3.20km。主要平交1个 。本次招标为(K0+000-K1+868)。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且全部检测内容完成之日止,各阶段检测时间要求满足招标人和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 个标段。

2.4招标范围:本项目S213中辛线北延伸工程第三方检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详见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的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19 09:00 至 2025-09-25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0-14 09: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形式评审。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和付费主体收费标准:本合同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最后中标额为基数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及业主规定计取标准收取。付费主体:由中标人支付。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gov.cn/hbggfwpt/)向河北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18632701572。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沧州市南大港管理区交通局


电话:0317-5897005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使用平台名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开标、评标、中标候选人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收费标准:无付费主体: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沧州渤海新区南大港产业园区建设交通环保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金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大港产业园区
地址:
黄骅市

邮编:
061100
邮编:
061100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317-5897003
电话:
18632701572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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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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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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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惠琴 】
标签:
工程交工验收 检测 第三方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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