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5〕209、号冀公路〔2025〕21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 冀公路〔2025〕341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 ,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三方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衡水市。
2.1.2建设规模:2026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包含12个路面养护工程。
2.1.3试验检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2026年度衡水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面大中修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主要包括独立对本项目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边坡防护及排水等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及业主交办的相关项目的其他检测工作。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须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成立试验检测机构的批准文件)。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申请本项目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2024年或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计算,以年末数为准)以及为本项目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1.3业绩要求:无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5年03月01日至今)不曾在公路项目试验检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试验检测合同被解除。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技术负责人: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且在投标单位进行注册登记。
3.1.6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等详见附件1)。(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3年03月0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7日09时至2026年03月22日09时,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 ggzy.hengshui.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hsggzy.hengshui.gov.cn/)”,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招标人定于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在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水市市民中心四楼)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工作。
5.2逾期未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或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落实政策: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 标 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 319 号
项目负责人:刘工
项目负责人电话:0318-2125376
邮 箱:hsglcyhgck@163.com
招标代理: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
项目负责人:贾经理
项目负责人电话:18931812125
邮箱:960098356@qq.com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衡水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监督电话:0318-2103091
监督机构:衡水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监督电话:0318-2120538
9.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无
10.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 | 大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衡水市胜利东路319号 | 地 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29层2901室、2904室、2905室、2906室楼 |
| 邮政编码: | 053000 | 邮政编码: | 050000 |
| 联 系 人: | 刘工 | 联 系 人: | 贾经理 |
| 电 话: | 0318-2125376 | 电 话: | 18931812125 |
| 传 真: | 0318-2693867 | 传 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