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部门
营口市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孙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7-2832776
项目地址
辽宁省营口市
招标人名称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990012281663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100.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514.4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位于G202国道黑大线营口盖州市境内,路线起于园台岭,终止于徐河洼,设计桩号为K1502+559–K1514+217(统计桩号K1502+353–K1514+217),全长11.658公里(路线中需要拆除重建的桥梁为:青石关北桥、青石岭北桥、泉眼沟桥、朱甸桥)。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营口市国道黑大线园台岭至徐河洼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990012281663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应同时满足以下第①、②、③项的要求: ①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③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①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根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提供以上第①、②、③项中相应的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各方)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标段范围内路面结构、综合附属设施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投标保证金
25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4-01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09-30
标段(包)开标地点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的联合体牵头人)拟任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合同估算价
2514.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其各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组成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必须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职责分工、承担的专业类别必须齐全(其中包含资质要求中的路面类、交安类、桥梁类),满足本项目要求】,牵头人施工份额不得低于联合体其他成员。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12-26 08:30至2024-12-31 23:5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完成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自行下载本次招标全部相关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1-17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 /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投标文件需要使用实体 CA 数字证书或移动 CA 数字证书生成上传。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为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9号百鸟公园东侧大楼)开标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5-01-17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投标人需准备生成投标文件的CA锁及相关解密设备(如笔记本电脑等),在开标现场或远程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评审办法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ln.gov.cn)、《营口市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jtj.yingkou.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营口市交通事务中心
地址
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东79号
联系人
佟先生
电话
0417-3306059
邮箱
lngljzb_hj@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驰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372号写字楼沈阳中海广场16层
联系人
徐超
电话
024-22564554
邮箱
LNCTZBDL@163.com
公告源URL
https://www.lntb.gov.cn/#/notice?id=465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