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修订档案馆收集移交规定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档案局 2026-03-12
阅读量:409
近日,《江西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及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规定》完成修订报审并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省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规范移交接收流程。
近日,《江西省档案馆收集档案范围及档案移交接收工作规定》完成修订报审并正式印发,进一步明确省档案馆档案收集范围,规范移交接收流程。
修订后的《规定》共6章26条,严格对标档案法及其实施条例、《江西省档案条例》,删改与现行档案法规、标准规范不符条款,精准衔接全省机构改革实际与“十五五”档案信息化升级需求。《规定》明确档案收集范围,结合机构改革更新调整接收单位名录;完善移交时限与质量要求,明晰重大活动、突发事件等档案移交期限,规范进馆整理标准,细化电子档案移交规范,明确开放审核要求。同时,精简移交材料、规范交接程序,提升移交接收效率,推动档案移交接收工作向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迈进。
【责任编辑:周惠琴 】
免责声明:文章图片来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因转载众多,或无法确认真正原始作者,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速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内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