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编号:I1301000075063587001G01招标内容: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已由 交通运输部 以 《关于G1611克什克腾至承德高速公路塞罕坝(冀蒙界)至围场段资金安排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949号)、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2〕6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项目资本金、车购税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围场县,起自冀蒙界吐力根河北营林区河口,与承克高速内蒙段相接,向南沿省界经塞罕坝西、御道口牧场、御道口镇、城子镇、牌楼乡、道坝子乡、龙头山镇至终点围场县城北接大广高速围场支线。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全长106.330公里。主线共设特大桥7289m/4座(双幅下同),大桥9403.25m/24座,中桥791m/11座,小桥84m/3座;涵洞109道;隧道5969.5m/5座;分离式立交2563.5m/4座,通道87道,天桥8座,管线交叉6处;设置互通式立交5处,均为服务型互通,互通共设置桥梁907m/8座;匝道跨线桥760.04m/7座;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5处,养护工区3处,监控分中心1处、隧道管理站2处。 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1.3本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交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丹锡高速公路克什克腾至承德联络线(G1611)冀蒙界至围场段工程第三方试验检测,不含房建工程、不含机电工程检测,共分为1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上述资格。
3.1.2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该业绩必须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形式承担。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业绩要求:(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牵头人承担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该业绩必须为牵头人独立承担,或以联合体牵头人形式承担。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过去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本项规定。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的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任。 技术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2019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项目的第三方检测的技术负责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任。 质量负责人:1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质量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委任。 主要人员在岗要求: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项目的投资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与本项目的投资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参股或者管理关系、利害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本项目投资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详见附件1)。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 5 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6 16:00 至 2024-07-21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 下载招标文件。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6 09:3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承德市)”、“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7. 其他公示内容/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2024年7月27日09:30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建管科电话:0314-2271415电子邮箱:jtysjjsglk@chengde.gov.cn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供应商。惠招标收费标准区间概(估)算价范围收费金额(元)一概(估)算<30万300二30万≤概(估)算<100万600三100万≤概(估)算<500万900四500万≤概(估)算<1000万1000特殊情况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11.联系方式招标人:承德市道路开发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承德市开发西区闫营子38号地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邮编:/邮编:/联系人:石青玉联系人:张海威电话:0314-2120890电话:13633143361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25256436@qq.com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温馨提示:
- 1、投标人完成以下步骤方可投标。
(1)市场主体信息注册登记: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市场主体注册”按钮,跳转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
(2)办理数字证书:
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资料下载——CA办理”查看相关CA数字办理事项。 - 2、下载招标文件。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账号密码或数字证书CA)“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查看招标(采购)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首先通过市场主体注册,注册网址“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 3、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按要求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当保证金形式为保函时,请先提交保函再提交投标文件。 - 4、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用户登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且确认并签名,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5、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3年6月15日起,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交易活动的政府投资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推行“双盲”评审方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市县一体化交易平台查看有关操作视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