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升船机设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作为水运工程建设强制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 331—2025,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规范》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答复。《规范》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路运输建设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mwtis.mot.gov.cn/syportal/sybz)查询和下载。
《规范》第4.3.2条、第4.3.13条、第4.4.7条、第4.5.6条、第6.3.17条和第6.5.1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
2025年9月25日
制定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水运工程标准编制计划的要求,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组织有关单位,经深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编制而成。
随着我国内河水运的快速发展,升船机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提高。为规范升船机设计保障工程质量,在认真总结升船机设计、建造、运行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水运工程特点和发展需要,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9章7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主要包括升船机选型与布置、建筑物设计金属结构和机械设备设计、电气设计、消防设计、信息系统设计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第4.3.2条、第4.3.13条、第4.4.7条、第4.5.6条、第6.3.17条和第6.5.16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参编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武汉船舶工业有限公司和长江三峡通航管理局。
1 总则
1.0.1 为规范升船机设计,保障工程质量,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管理便利,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内河I级~Ⅵ级湿运式升船机设计,包括齿轮齿条爬升式垂直升船机、全平衡式钢丝绳卷扬垂直升船机下水式钢丝绳卷扬垂直升船机、移动式钢丝绳卷扬垂直升船机和钢丝绳卷扬式斜面升船机。1.0.3 升船机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