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力打造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廉洁工程。其中,“廉洁工程”是推进“精品工程、样板工程、平安工程”的基础。立足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实际,省交通质安中心通过制定并施行“五项制度”,扎实推进我省公路水运“廉洁工程”建设:
一是建立廉政承诺制度。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行前全覆盖填写《廉政承诺书》,对该次监督检查工作明确做出廉政承诺。同时,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督检查组负责人对所有出行人员做好廉政提醒。
二是建立“双向告知”制度。在建项目监督手续受理过程中,面向监督组成员明确提出廉洁“十不准”;同时在监督告知环节,面向项目参建单位明确提出廉洁“十不为”,落实监督双向提醒,紧绷廉洁思想之弦。
三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查等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查找可能存在的风险点,针对性提出防控措施,建立起完善的质量安全监督廉政风险防控体系,通过“纪委+处室监督员”季度碰头的形式,梳理排查廉政风险防控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是建立廉政巡访制度。每年抽取一批重点项目,通过电话询问、“面对面”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监督廉政巡访,面向参建单位了解监督检查人员的工作方式方法、服务态度、纪律作风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对存在问题或建议意见及时落实整改完善工作。
五是建立廉洁共建机制。深入到项目参建单位开展廉洁廉政及职业道德宣讲,对廉洁廉政的相关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和参建单位就双方的廉洁廉政防控工作进行交流。同时,通过法规政策宣传、挂牌督办、约谈及行政处罚等方式,压实参建单位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控,杜绝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检测数据造假等现象发生,共建工程项目廉洁工作机制,促进工程项目安全顺利施工。
通过持续落实好“五项制度”,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及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提供廉洁保障,努力促进全省交通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形势始终稳定可控,不断推动我省交通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