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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 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第一合同段、第二合同段
来源: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2024-09-14
阅读量:568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管理的意见》(宁交规发〔202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130号)的相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联合对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进行招标,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已分别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62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30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3]75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分别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宁交函[2021]321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33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宁交函[2023[185号)文件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本项目资金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自筹解决。

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关于加强公路工程交(竣)工检测管理的意见》(宁交规发〔2020〕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宁交办发〔2018〕130号)的相关规定,由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牵头与宁夏公路管理中心联合对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进行招标,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国道338线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等3个公路建设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机构招标项目

2.2 项目所在地:宁夏中卫市、吴忠市。

2.3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分为2个合同段进行招标。

2.4 计划服务期:2024年10月开始检测至3个建设项目的交工验证性检测任务完成。

2.5 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6 招标内容:

2.6.1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段,交工验证性检测数量如下表。

招标 合同段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项目类型建设里程(公里)检测里程 (公里)备注
国道338线 中卫至孟家湾段公路一级 二级新建15.45一级道路3.6沙坡头黄河特大桥全长1539米,主桥450米(105米+240米+105米),引桥东岸11*40米,西岸 16*40米T梁,桥面宽12米。
二级道路9.463
桥梁2.387
沙坡头黄河特大桥荷载试验主桥斜拉桥(105米+240米+105米)
引桥抽检7跨(跨径为40米)
国道338线红寺堡至恩和段公路二级改扩建27.027道路27.027
省道308线马家滩至石沟驿段公路二级改扩建39.99道路39.99
注:桥梁是指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道路中不含单座桥梁长度大于500m的桥梁。

2.6.2 交工验证性检测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

本项目交工验证性检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工程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交工验证性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执行。其中,沙坡头黄河大桥主桥(斜拉桥)另行增加检测指标及抽检频率如下:

沙坡头黄河大桥主桥(斜拉桥)交工验证性检测增加检测内容序号检测指标检测频率备注
1顺桥向塔顶偏位每塔检测
2桥长每桥检测2点
3桥面纵向线型每20米检测1点
4横桥向对称点高差每20米检测1点
5索力误差(斜拉索)抽测不少于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质及业绩等资格要求如下:

项目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等级第一合同段: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第二合同段: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业绩第一合同段:投标人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至少完成过1个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第二合同段:投标人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完成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业绩。
主要人员第一合同段:检测负责人:拟委任1名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的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的检测负责人。第二合同段:检测负责人:拟委任1名检测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持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且在本单位注册,近5年(2019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至少承担过1个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工验证性检测或竣工复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的检测负责人。
投标人信誉(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未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检测负责人自2021年9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合同段,但只能中1个合同段。如果投标人在2个合同段综合得分同时排名第一,则推荐该投标人为第一合同段中标候选人,在第二合同段不再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第二合同段分别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三、四名的投标人依次替补为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投标人)在同一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标段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即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一个标段中已承担过监理中心试验室、工地试验室、建设单位第三方检测或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均不能对本项目该标段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4日至2024年09月21日18时30分前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

4.2 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 报名不成功,招标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 携带CA锁进入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签到,签到后等待开标及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密,逾期上传、未按规定加密、未成功签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期限内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进入招标人解密阶段,未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将无法再进行解密。请各投标人务必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在宁夏交通运输厅网转载。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信息。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系统内“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维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 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40号新材·富汇大厦12楼1205室

联系人:苏国平                           联系人:田凯、张银、马丽

电 话:0951-2967870                      电 话:17711813646/0951-8761866


【责任编辑:周惠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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