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及竣(交)工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S-2026-0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及竣(交)工质量检测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对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实施的2026年养护工程进行日常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及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养护工程包括: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危小桥涵改造工程、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公路精细化提升工程、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水毁抢险工程等)。从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管理费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中列支。(如果因建设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日不能如期建设或项目取消,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2)对2026年日常养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日常养护材料包括:贴缝带、灌缝胶、融雪剂、工业盐等)。从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如果因检测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方下达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及竣(交)工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测及竣(交)工质量检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交通工程专项资质证书且同时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CMA)。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持有试验检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页查询截图。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5)其他要求:供应商不存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处罚期未满的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2月10日10时00分到2026年02月14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线下获取,详见七、其他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清大厦2508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6日 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白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清大厦2508室。七、其他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质量监督日常检
测及竣(交)工质量检测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XJHS-2026-015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100%(费率招标)
5、采购内容及范围:
(1)对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实施的2026年养护工程进行日常质量监督试验检测及竣(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工作。(养护工程包括:路面预防性养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危小桥涵改造工程、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公路精细化提升工程、公路灾害防治工程、水毁抢险工程等)。从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管理费及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费中列支。(如果因建设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建设或项目取消,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
(2)对2026年日常养护材料进行质量检测(日常养护材料包括:贴缝带、灌缝胶、融雪剂、工业盐等)。从2026年公路养护工程单位管理费中列支。(如果因检测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项目取消,委托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具体工作内容以委托方下达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交)工验收之日止。
具体内容如下:(1)接到委托方检测通知后按要求时限内完成检测方案的编制;(2)检测方案评审通过后按要求时限内进场开展试验检测外业工作;(3)试验检测外业工作完成后按要求时限内向委托方提交检测机构签宇盖章的质量检测工作报告,其内容应包含"工程实体检测报告"、"外观检查记录”、"内业资料检测记录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6年02月10 日至2026年02 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选择1或2任一种方式。
1报名资料:(1)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从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算起前四个月内(2025年10月
2026年0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新疆维吾尔白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消大厦2508室获取采购文件。
2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并将方式1中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中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合成PDF格式彩色扫描件一起发送至11919433010@qq.com邮箱,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资料,响应文件按无效标书处理。
售价:每份0.00元。
9、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投诉。
(2)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 26 日10:00至11:00(北京时间)(3)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纪检监察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人:乌鲁木齐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雅山中路1171号联系人:邹正华
电话:0991-52825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泓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白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乐清大厦2508室
联系人:谭旭
电话:18099916969
电子邮件:119194330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