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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PPP项目第三方运维商招标公告
来源:湖北交投 2025-12-02
阅读量:755
本项目为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PPP项目第三方运维商,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G02425368251128035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PPP项目第三方运维商,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定位为城市次干路,南起长云路路口南侧(桩号K0+050),北至金银湖南街西侧(桩号K2+836.06),与金银湖南街已施工道路对接,全长2786.06m,道路红线宽40~62m,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的方式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及绿化等工程。

(1)道路工程

主线道路南起长云路路口南侧(桩号K0+50),北至金银湖南街高架落地点(桩号K2+700),扣除主线高架桥(桩号范围K0+150~K2+700,长2550m),长100m,红线宽40m,双向6车道;

地面辅道起于长云路路口南侧(桩号FK0+150),北至金银湖南街路口(桩号FK2+464.17),与凌云路对接,沿线与长丰大道、长风路、长顺路、长宜路、城华路、三环南路、三环北路相交,扣除长顺路~长宜路段铁路范围(桩号FK1+070.03~FK1+219.49,长149.46m)、跨三环线及张公堤范围(桩号FK1+823.23~FK2+099.26,长267.03m),长1897.68m,红线宽40~62m,双向4~6车道;

同步改造长丰大道(桩号CFK3+531.81~CFK3+953.04)段地面道路,长421.23m,红线宽55~60m;改造城华路(张毕湖东路HFK0+927.31~丰硕西路HFK1+818.60)段,长891.28m,红线宽20~35m;改造金银湖南街(桩号JYK0+030~JYK0+653.59)段,长623.59m,红线宽40m。

(2)桥梁工程

桥梁工程包括主线高架桥、长丰大道立交及上(下)桥匝道等。

①主线高架桥

主线高架桥(桩号K0+150~K2+700)长2550m,桥宽17~37.5m,双向4~8车道。其中桥梁段长2310.52m,桥台及引道段长239.48m。

②长丰大道立交

长丰大道立交为三层部分互通立交,古田一路主线高架下穿长丰大道高架后落地,两高架之间设置A、B两条匝道形成部分互通。

A匝道为古田一路高架左转至长丰大道高架匝道,长397.30m。其中匝道桥长183.49m,宽11m,单向2车道;绑宽段长213.81m,宽5.5~11m。

B匝道为长丰大道高架右转至古田一路高架匝道,长261.43m。其中匝道桥长147.47m,宽9~11m,单向2车道;绑宽段长113.96m,宽9.5~14.3m。

③上下桥匝道

分别在长风路、城华路、三环南路、金银湖南街处各设置一对上(下)桥匝道,总长1617.81m,宽7~11m。

长风路上(下)桥匝道全长360m,宽9m,单向2车道。其中桥梁段长200m,桥台及引道段长160m。

城华路上(下)桥匝道全长557.80m,宽9~11m,单向2车道。其中桥梁段长380m,桥台及引道段长177.80m。

三环南路上(下)桥匝道全长344m(桥梁段长180m,引道段长164m),宽7m,单车道;金银湖南街上(下)桥匝道全长356m(桥梁段长180m,桥台及引道段长176m),宽9m,单向2车道。

同步实施三环线南路和三环线北路侧两对折返式上(下)桥人行坡道桥,全长384m,宽3m。

(3)排水工程

同步敷设d500mm~d1200mm承插式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2040m;d1350mm~d2000mm企口式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766m,BH=(2000~5000)mm×(1800~24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箱涵617m,新建2BH=(4200~6200)mm×2400mm钢筋混凝土雨水排水箱涵96m;新建d400mm~d800mmHDPE双壁缠绕污水管3359m,d1000mmⅡ级承插式钢筋混凝土污水管59m;对现状立交泵站进行改造,改造前规模为0.05m³/s,改造后规模为0.1m³/s。

(4)其他工程

同步实施交通、照明、绿化等相关配套工程。

2.2招标范围

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PPP项目运营期第三方运维商,第三方运维商负责提供桥梁日常维修养护、道路日常维修养护和其他设施日常维修养护,含小修和中修,运营周期3年。包括:道路、桥梁及其他设施的日常巡查、检测评估、养护工程。其他设施主要指桥梁附属声屏障、桥梁监测设备系统和亮化设施及控制系统等。需特别说明:日常路面桥面清扫、洒水、冬季日常性和应急性的防滑除雪工作及路灯、照明、供配电设施、排水设施、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设施、交通监控设施、景观、绿化等维养经营工作按武汉市现行体制进行,由相关部门接收并负责运维。此外,商业性广告开发等商业设施的开发经营权,不在项目公司经营范围内。

建设(交货、服务)地点 :位于武汉市硚口区和东西湖区的古田一路北段(长云路~金银湖南街)工程。

工期(供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本项目一次采购可执行三年,即“1+1+1”模式。在合同期满前,采购人依据运营期绩效评价指标表,对中标人的运营过程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满分 100 分。具体运营期绩效考核办法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附件。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成员自行约定;②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③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所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实质性格式与内容不得改变。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应同时附在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④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事先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承担工作均不得变动;⑤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⑥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6日24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10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09时30分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平台”)将拒收。

5.3投标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标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hbjttz.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交投古一北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汇丰企业天地15栋1单元3楼

招标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方式:1341965273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赵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027-84668356、13947833312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集团派驻纪检一组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四新大道26号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25层

联系人:李晓雯

联系方式:027-87574956

异议渠道:投标人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企业最低要求)

企业最低要求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备注:1.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其他依法取得的执照(证书);

2. 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3.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须满足近三年至少承担过1项路桥维修、维护、管养等业绩。

备注: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的签订双方单位名称、签订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签订时间等实质内容)。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2. 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系统登记单位或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3. 独立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任一方满足上述要求的技术指标均予以认可。

4. 业绩认定时间,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即可:①合同签订日期在近3年内(无论合同是否履行完毕);②合同签订日期虽超出近三年,但履行期限覆盖近三年(即合同未终止,当前仍在履行中)

5. 近三年是指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中能体现出路桥的维修或维护或管养的工作内容,均予以认可。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状态;2、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④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⑤被列入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注:提供投标人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责任编辑:谢云华 】
标签:
交通监控 养护工程 桥梁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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