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宜昌长江公路大桥数字化转型升级工程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列入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招标计划,资金来源为自筹,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昌市
建设规模: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路段为湖北省宜昌市境内连接宜都市和猇亭区的过江通道,总通车里程为5.908公里(含接线公路),桩号范围为K1174+101至K1180+009,包括1座跨江特大桥(双向4车道)、2座大桥、4座中桥和5处高边坡。对宜昌长江公路大桥路段实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开展智慧服务区、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和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等专项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1)根据项目设计需要完成实地踏勘,根据相关技术资料,进行所有工程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施工图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工作,直至满足业主实际需求,达到施工条件。2)在完全满足实施方案和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完成项目的现场调查、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现场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等,优化控制工程投资,直至满足业主控制目标,包括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安全目标等。3)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报送手续,组织召开审查会、评审会等,提供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4)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设计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YCDQ-SJ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27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2。
2.3 其他:(1)本条第2.2款中的“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投标函中的“服务期限”。(2)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275日历天。其中:①勘察设计180日历天;②施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③缺陷责任服务期730日历天。以上服务周期均为预计工期,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安排适当调整,具体以招标人下发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 11月 26 日至2025年12 月1 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2 月17 日09时3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宜昌市点军区岚雾街 36号 | 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86号汉街总部国际B座508室 |
| 邮编: | 443000 | 邮编: | 430051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联系人: | 赵华璞、王帆、严晓晓 |
| 电话: | 0717-6075677 | 电话: | 027-86602235-803 |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标段 | 资质要求 |
| 第YCDQ-SJ标段 | 同时具备: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
注:
1、投标人应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4、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标段 | 业绩要求 |
| 第YCDQ-SJ标段 | 近5年内完成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3、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或总包形式)完成的设计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截图反映的工作内容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该业绩予以认可。
5、分包业绩不予认可。
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8、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9、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标段 | 信誉最低要求 |
| 第YCDQ-SJ标段 |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2、投标人没有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定为D级,且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也未被评定为D级;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判有行贿罪的;(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报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标段 | 人员 | 数量 | 人员最低要求 |
| 第YCDQ-SJ标段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 |
| 技术负责人 | 1 |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并在相应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
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道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
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6、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个人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第一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仅指: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封面、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资质证书名称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4 | 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商务文件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信誉情况承诺函)、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拟委任的技术负责人资历表、技术建议书。注:①招标文件要求相关表格附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属于重大偏差;②投标人填写的表格内容与证明材料内容不一致时,以证明材料内容为准,上述不一致的情形不属于重大偏差。 |
| 5 | 投标报价 | 第一信封投标文件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
| 6 |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或填写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
| 7 | 质量要求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质量要求或填写的质量要求不符合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 |
| 8 | 安全目标 | 商务文件投标函未填写安全目标或填写的安全目标低于“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规定 |
| 9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10 | 分包 | 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项规定 |
| 11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或提供的营业执照无效 |
| 12 | 资质等级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专业设计甲级资质。(3)证明材料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各项证书扫描件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可不附)。(4)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变更记录扫描件。 |
| 13 | 业绩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近5年内完成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2)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一日,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3)设计业绩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系统截屏资料(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4)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或总包形式)完成的设计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上截图反映的工作内容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该业绩予以认可。(5)分包业绩不予认可。(6)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7)在对投标人进行业绩审查时,如果投标人是由若干直接被管理的子公司组成的母公司,其业绩仅以其名义签署的合同计算,其直接管理的子公司业绩均不予考虑。如果投标人是某一母公司直接管理的子公司,其业绩亦不能以其母公司的名义计算。 |
| 14 | 信誉 |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2)投标人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3)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2023年度公路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或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2024年度湖北省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被评定为D级;(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5)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SJ.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被判有行贿罪的;(7)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8)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按给定的内容填写并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
| 15 | 主要人员 | 1、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项目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2)技术负责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2)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担任过一条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含收费、监控、通信)的设计工作。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个人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以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为准,投标文件中直接附网页截图复印件(投标人应以非注册用户身份查询,以注册用户登录后查询的截屏资料不予认可)。(4)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交通工程、工程地质、岩土工程、道路工程、公路道路工程、机电工程、通信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5)投标人应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主要人员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主要人员参加2025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6)近5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一日,个人设计业绩以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时间为准。 |
| 1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一) |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
| 17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第二信封重大偏差一览表
|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 1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投标文件(报价文件)封面的投标人名称、投标函中投标人名称、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名称、资质证书投标人名称须一致,不一致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
| 2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 3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报价文件投标函、设计费用清单。 |
| 4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提交了选择性报价;(2)投标人提交了调价函;(3)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超过本标段(包)的最高投标限价。 |
| 5 | 存在的其他情形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1)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2)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4)在本次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或投标人不接受对投标报价算术性错误进行价格修正的。 |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省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