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GK2025110600128976(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路面工程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
建设规模: 8.3亿元 。
其他: 本项目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境内,项目起讫里程为:K0+000~K24+924,线路长度为24.92km。包含二级公路K0+000-K13+260长13.26公里,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采用10.0m;一级公路K13+260-K24+924长11.66公里,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20.0m。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交安、机电、绿化、防护排水 。 。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项目K13+260-K24+924.656段路面工程 。
包件划分: 包件1 K13+260-K24+924.656段路面工程,具体划分如下 。
包件1: K13+260-K24+924.656段路面工程。
计划工期: 276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03月10日 。
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完工日期按实际开工日期推算。
包件1工程量清单(K13+260-K24+924.656段路面工程)
2.3其他:
(1)包件1暂定工期9个月,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逾期,投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经济赔偿。
(2)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作为本次招标和签订合同依据。
(3)签订合同后投标人必须根据上述工期要求及时组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及材料进行工程施工,如因投标人组织不力造成总体工程延误的,招标人将按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罚(招标人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情况除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包件中均排序第一, 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需求和评估标准来决定该投标人最终成交的包件 。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https://emp.iccec.cn/)进行注册登记。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 07 时至 2025 年 11 月 16 日 08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21 日 09 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召开,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 。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S310线沐川县箭板镇至新凡镇段改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 址: 四川省乐山市沐川县
联 系 人: 成工
电 话: 1378937863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2025 年 10 月 16 日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银行开户许可证;上述所有资质证书均须按相关要求通过年审并记录有效。(2)投标人必须是经过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3)投标方代理人必须提供投标材料证明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理委托书的合法性,并同时确认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的相关事宜,由投标人单位承担因该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从事相关活动所引发的一切后果。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财务要求 |
| (1)近三年的经过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核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业绩要求 |
| (1)近三年内(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止)成功的独立完成过 1 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相关工程分包。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 分包企业信誉要求 |
| (1)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范围内的D级分包商;(2)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3)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4)未被列入中交集团及一公局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包件1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 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在岗要求 |
| 现场负责人 | 1 | 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包件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
| 技术负责人 | 1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
| 质量负责人 | 1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
| 电工 | 1 | 具有相关证件及上岗资格 | |
| 测量员 | 1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
| 资料员 | 1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
| 农民工专员 | 1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 | |
| 设备操作手 | 10 | 具有相关证件及上岗资格 | |
| 普工 | 30 | 3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投标响应时可提供总人数,待中标进场后提供详细资料)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包件1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 摊铺机 | Power-DT1900 | 台 | 1 |
| 摊铺机 | VOGRLE2100 | 台 | 1 |
| 装载机 | ZL50C | 台 | 3 |
| 胶轮压路机 | YL37 | 台 | 1 |
| 单钢轮震动压路机 | Power-Yz36 | 台 | 1 |
| 双钢轮压路机 | HD130 | 台 | 1 |
| 摊铺机 | PR952 | 台 | 2 |
| 平地机 | PY200 | 台 | 2 |
| 胶轮压路机 | 2XP30 | 台 | 1 |
| 单钢轮震动压路机 | XS202J | 台 | 2 |
| 双钢轮震动压路机 | HD130 | 台 | 1 |
| 洒水车 | 20m3 | 台 | 4 |
| 运输车 | 20m3 | 台 | 20 |
| 净浆洒布机 | 满足施工需求 | 台 | 2 |
| 清扫车 | 满足施工需求 | 台 | 1 |
| 砼滑模机 | 满足施工需求 | 台 | 2 |
| 水稳拌合站 | 满足施工需求 | 个 | 1 |
| 沥青拌合站 | 满足施工需求 | 个 | 1 |
| 发电机组 | 满足施工需求 | 台 | 2 |
| 地中衡 | 150吨 | 台 | 2 |
| 改性乳化沥青生产设备 | GT-15 | 台 | 1 |
| 沥青保温罐 | 100m3 | 台 | 1 |
| 水罐 | 20m3 | 台 | 1 |
| 沥青成品罐 | 20m3 | 台 | 1 |
| 智能式沥青洒布车 | 8t以上 | 台 | 2 |
| 同步碎石封层车 | GY-0814 8t | 台 | 1 |
| 轮胎式压路机 | 20t | 台 | 1 |






